非法購買公民電話通話清單并出售牟利屬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刑法保護的重點對象之一。本文上海取保候審律師將從上海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出發,探討如何對非法購買公民電話通話清單后出售牟利的行為進行定罪處罰。
一、法律案例
2016年,上海市普陀區某公司員工黃某在其工作期間,通過非法手段獲得公司客戶電話號碼及其姓名、住址等信息,并將其出售給他人牟取非法利益。法院最終認定黃某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
二、法律法規
刑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刑法規定,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定罪標準是:一是出售的信息必須是公民的個人信息;二是該行為必須違反國家規定;三是該行為情節嚴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護收集、存儲、處理、使用等個人信息安全,防止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
《網絡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個人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一定數額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絡安全法》的規定為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提供了更加明確的法律依據。
《上海市公安機關打擊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行為辦法》《上海市公安機關打擊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行為辦法》規定,未經公民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獲取、使用、出售公民個人信息。一旦發現上述行為,公安機關將立即啟動調查并采取相應的法律措施。
三、定罪處罰建議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非法購買公民電話通話清單并出售牟利的行為已經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根據案情和情節,建議如下定罪處罰:
確認被告人的罪行: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
確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被告人的行為違反國家規定,情節嚴重,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處罰金。
確認被告人的經濟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被告人的行為構成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應當處罰金,罰款金額不得低于非法所得的一倍,同時可以根據被告人的經濟能力和犯罪所得情況適當加大罰款金額。
其他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可以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同時也可以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
四、結論
非法購買公民電話通話清單并出售牟利的行為已經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予以嚴懲。對于此類行為的人員和單位,不僅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還應當追究其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從而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和隱私。
同時,我們也應當加強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意識,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識,不隨意泄露個人信息。政府部門也應當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監管,加大對個人信息泄露行為的打擊力度,保障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和隱私。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非法購買公民電話通話清單并出售牟利的行為,法院也會根據案情和情節作出不同的判決。例如,2018年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案,被告人以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
上海取保候審律師在此提醒廣大公民,保護個人信息是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人不得獲取、使用、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如果您發現有類似行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維護自身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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