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較大的行為而構成的犯罪。經鑒定確系偽劣商品,被告人的行為既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又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或者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或者同時構成侵犯知識產權、非法經營等其他犯罪的,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二款和《解釋》第十條的規定,應當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接下來就由上海黃浦刑事律師為您講解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量刑辯護
當行為人構成一個犯罪時,人民對于法院應依據進行犯罪案件事實、犯罪情節及行為人的社會環境危害最大程度如何認定刑罰。在認定企業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犯罪事實時需考慮行為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量”以及行為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所造成的后果。在這里,情節是指構成主義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構成要件事實以外的能夠產生影響中國社會發展危害很大程度的各種方法具體事實實際情況,如行為人的動機,是不是累犯、主犯等。這里的社會經濟危害嚴重程度是指行為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對社會生活造成的或可能就會造成的損害不同程度。如果行為人的造假公司規模大,所銷售服務產品數量大、范圍廣,則應認定工作行為對社會主要危害極大程度大,反之我們社會帶來危害程度小。
二、關于罰金的辯護
1、《刑法》第52條規定:“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币话銇碚f,行為人非法獲利的數額大、情節嚴重,則罰金數額高,反之就少些。盡管法律沒規定決定罰金需要考慮行為人的經濟承受能力,但基于刑法原則和刑法的基本精神,決定罰金應考慮行為人的經濟承受能力。經濟承受能力大,罰金數額高一些,反之少一些。如果行為人經濟承受能力小,而判處罰金數額高,執行不現實時又減免,則有失適用法律的嚴肅性。因此,從刑事政策出發,建議判處罰金應考慮行為人的經濟承受能力。
2、根據企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社會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進行刑事案件具體實際應用相關法律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國家政府機關提高工作研究人員可以參與經濟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網絡犯罪的,應從重處罰。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辦理假冒偽劣煙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適用我國法律環境問題座談會紀要》第5條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分析應用方面法律若干重要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國家行政機關開展工作技術人員積極參與活動實施本紀要第一條至第三條規定的犯罪心理行為的,從重處罰?!?
三、犯罪未遂的量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貨物價值超過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銷售額3倍的, 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視為犯罪未遂。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以上就是上海黃浦刑事律師為您講解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上海黃浦刑事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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