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酒店安裝設備。偷拍51對入住旅客?
近年來,許多人偷偷地將罪惡的黑手伸向酒店,上海松江區刑事律師為你帶來下面案例。
原本是普通入住的乘客,卻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了色情視頻的主角;看似安全的房間,卻在空調等秘密角落安裝了攝像頭。偷拍事件頻發。如何保護個人私人空間的隱私?背后的偷拍者該怎么處罰?
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指導案件,其中錢某制作、銷售、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給出了答案——
錢出生于1990年,因偷拍他人性行為被行政拘留,但他仍然不想悔改,并有通過互聯網出售偷拍視頻文件獲利的想法。
2017年11月,錢從網上購買了多臺偷拍設備,分別安裝在多個酒店客房,偷拍了51對入住乘客的性行為,并將編輯加工的偷拍視頻文件保存到互聯網云盤,通過非法網站即時通訊軟件發布銷售信息。2018年5月9日,公安機關逮捕了錢,并在上述互聯網云盤中發現了114個偷拍視頻。
此外,他還通過偷拍設備182次為他人實時觀看乘客性行為或下載偷拍視頻提供互聯網鏈接。
2019年7月26日,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判處錢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罰款5000元。判決結束后,錢沒有提出上訴,判決生效。
近年來,乘客在酒店偷拍事件頻發,往往導致隱私安全得不到保障。雖然這些案件看似小案,但對當事人來說卻是大事,也具有重要的司法實踐意義
第一,在司法實踐中,明確定義了什么是淫穢物品:
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和平與不愿被他人干擾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不受法律侵犯。酒店、賓館、旅社等非公共空間發生的性行為屬于隱私保護的范圍。行為人偷拍他人性行為并通過互聯網傳播的視頻,不僅侵犯了個人隱私,而且客觀地描述了性行為的淫穢,具有宣傳色情的危害,符合刑法對淫穢物品的定義。
銷售、溝通行為是指行為人付費提供互聯網鏈接,他人付費后可以實時在線觀看,與建立和運營點對面互聯網直播平臺的溝通行為相同,應認定為銷售和溝通行為。
第二,區分不同的情況可能構成不同的指控
犯罪人非法使用偷拍設備窺探他人隱私,未出售、傳播的,有關設備被認定為偷聽、偷拍專用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犯罪人出售和傳播偷拍的內容,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犯罪人通過遠程控制侵入他人安裝的攝像頭背景信息系統,窺探他人的私人空間和行為,遠程控制和觀看。情節嚴重的,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追究刑事責任;
犯罪人侵入上述計算機信息系統后出售、傳播偷拍視頻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為目的,通過偷拍取得他人隱私,然后強迫他人取得財產,構成犯罪的,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上述行為不構成犯罪的,依法嚴格追究行政違法責任。
第三,通過社會治理破壞灰色產業鏈
個人隱私被非法收集、銷售,成為電信網絡欺詐、網絡傳播淫穢物品等犯罪的來源,產生黑灰色產業鏈,嚴重侵犯公民生活和平、財產安全,破壞社會秩序。在類似案件處理中,檢察機關應分析犯罪區域、犯罪管理、制度漏洞,研究提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檢察建議,促進有關部門建立規章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促進社會治理的完善。上海松江區刑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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