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詳情:冒充領導賣官副干部100萬改正
受害者魏是一名副干部,想晉升為正職。2009年4月,經朋友介紹,魏認識了牛茂軍。魏說,牛茂軍自稱是國務院某部門財務部長,可以幫他辦理調動和晉升。隨后,牛茂軍以跑關系需要請客吃飯、花錢為由向他要了20萬元。
2009年5月,牛茂君又介紹了一位名叫修竹的女子,幫魏某調動提職。她說丈夫是將軍,家里不缺錢,要的錢一定是辦事用的。魏某說,見面時,修竹從他那里拿走了20萬元。
證據顯示,2009年5月至12月,魏先后被騙走100萬元。直到2010年9月升職,魏某才選擇報警。
無業男子多次冒充干部騙錢
法院發現,58歲的牛茂君初中文化失業,48歲的修竹案發前也沒有工作,也不認識高官。
去年8月1日,中級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她10年有期徒刑。
2011年8月至11月,牛茂軍還被發現謊稱是銀監會干部,以幫助李融資為名騙取李等物品24.5萬元;2011年6月,牛茂軍謊稱自己是國家高級干部,以幫助受害者姚的兒子介紹工作為名騙取姚5萬元。
一審,二審法院認定被告構成詐騙罪
一審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牛茂軍11年監禁,牛茂軍上訴。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牛茂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產,構成欺詐罪,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依法處罰,維持一審判決。
以欺騙別人的錢為代價,為自己賺錢牟利。這種欺詐最終將受到法律的懲罰。上海刑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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