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和自愿識別在司法實踐中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裁判往往需要根據各種主客觀情況、各種證據、常識和邏輯推理進行綜合審查和識別。例如,男孩和女孩發生性關系后,女孩堅持強奸,男孩堅持自愿。此時,裁判將通過各種技術和邏輯思維,形成判斷男孩和女孩是自愿還是強奸的內在判斷,然后得出結論。比如兩個人站著發生性關系,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裁判對強奸和自愿的認定,因為一般來說,只要兩個人自愿發生性關系,就有可能站著。如果他們不自愿,站著發生性關系的可能性很小。
一,案例
男孩張和女孩小劉在酒吧認識,兩個人認識三天,喝三次酒,第三天,兩個人聊得很開心,然后,一起去女孩的公寓,聊天,在女孩公寓的廚房里,兩個人站著發生性關系,當他們發生性關系時,女孩的室友突然來廚房拿東西,然后女孩立即哭著向室友求助,說他被強奸了,要求室友把男孩的制服送到警察局,所以案件發生了,公安機關把男孩送到拘留中心,然后審訊他,要求男孩解釋是強奸還是自愿,為什么要強奸女孩。

二、焦點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發生性關系的姿勢是特殊的,是站著發生的。男生覺得這顯然是自愿的。不自愿怎么站著發生性關系?
女孩子認為這是強奸自己,當時不愿意,不能被脅迫,女孩身材矮小,男孩身材高大被制服。
那么強奸還是自愿,本案應該如何認定呢?站著發生性關系是自愿的嗎?站著發生性關系也可能是強奸嗎?
三、案例分析。
首先,從法律上講,只要男孩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迫女孩發生性關系,就是強奸。無論他們采取什么姿勢和姿勢,即使兩個人站著發生性關系,只要男孩采取強制手段,女孩也可以起訴男孩強奸,追究男孩強奸的刑事責任。
然而,根據常識和生活常識,一般來說,如果女孩不自愿,那么男孩就不可能與女孩發生性關系。因此,一般來說,如果發生性關系,那么這很可能是自愿的。在這種情況下,裁判也認為男孩說的是合理的,男孩認為女孩是在晚上認識的,然后兩人去了女孩的家,準備發生性關系。你愿意自愿做愛,沒有遺憾。這是一件好事,但我知道在發生性關系的過程中,女孩的室友遇到了這一不雅的場景,所以女孩改變了口頭,說她被強奸了。
裁判認為,從事兩人的姿勢,性關系發生在女孩的家庭公寓廚房和其他情況,站著性關系,沒有證據表明男孩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沒有證據表明女孩不自愿,因此,男孩構成強奸事實不清楚,證據不足,應宣告無罪。 上海靜安律師事務所
四,小結
站著發生性關系是強奸嗎?你覺得這個怎么樣?你同意這個案子的裁判嗎?你覺得這個案子的裁判思路符合生活常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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