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賭博活動是被明確禁止的,而提供資金結算便利的行為則被視為支持和幫助賭博活動的行為,也是被禁止的。因此,如果一個人明知道他所提供的資金結算服務將被用于賭博活動,卻仍然繼續提供這種服務,那么他就會被定性為共同犯罪中的共犯之一,構成了開設賭場罪。上海刑事律師為您解答一下有關的情況。
一、定性
開設賭場罪的構成要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規定,開設賭場罪構成要件包括:以營利為目的,在公共場所或者以公共場所為依托的場所開設賭場;聚眾賭博,情節嚴重的。
賭博行為的定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賭博行為是指“以財物輸贏為賭注,以猜測、比試、預測等方式進行游戲活動的行為”。賭博行為的構成有以下要件:一是以財物輸贏為賭注;二是以猜測、比試、預測等方式進行游戲活動;三是具有賭博行為的明顯特征;四是具有賭博行為的客觀條件。
資金結算便利的行為提供資金結算便利的行為是指為賭博活動提供銀行卡、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結算方式,或者提供現金結算服務的行為。這種行為雖然看起來并不直接參與賭博活動,但是它為賭博活動提供了便利和支持,屬于幫助賭博活動的行為。
二、共犯的認定
共同犯罪的定義共同犯罪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實施同一犯罪行為,分工明確,各自承擔一定的責任,共同構成犯罪的行為。共犯之間有明確的犯罪分工和聯系,一同達成犯罪共識,共同完成了犯罪行為,應當按照共同犯罪的原則追究刑事責任。
共同犯罪的認定原則在共同犯罪的認定上,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的犯罪意圖和行為。共同犯罪需要有明確的分工和聯系,一同達成犯罪共識,并共同完成犯罪行為。
?。?)共同犯罪需要有相對獨立的犯罪行為。共同犯罪中,每個共犯需要有自己的犯罪行為,同時這些行為也需要相互依存、相互支持,才能構成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需要有明確的犯罪后果。在共同犯罪中,每個共犯需要對犯罪后果負有一定的責任,共同承擔刑事責任。
三、共犯中的地位認定
在共同犯罪中,每個共犯的犯罪行為和責任是不同的,需要根據每個人的行為和責任分別進行認定。
在本案中,提供資金結算便利的人明知提供的服務將被用于賭博活動,卻仍然繼續提供服務,已經構成了幫助開設賭場罪的共犯之一。因此,他應當被認定為共同犯罪中的共犯之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四、相關法律條文和案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以營利為目的,在公共場所或者以公共場所為依托的場所開設賭場,聚眾賭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賭博行為是以財物輸贏為賭注,以猜測、比試、預測等方式進行游戲活動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46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承擔犯罪的全部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二)在同一犯罪行為中,只是執行次要的犯罪任務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提供賭資、負責資金清算的人員是賭博的主要犯罪分子之一,屬于犯罪中的從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解釋和法律規定,提供資金結算便利的人員應當被認定為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此外,上海市公安局曾在2019年查處了一起賭博網站案件,其中包括了提供資金結算服務的人員,這也是一個有力的法律案例支持。
上海刑事律師提醒大家,在本案中,明知是賭博網站卻仍然為其提供資金結算便利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幫助開設賭場罪的共犯之一。根據法律規定和相關法律案例,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應被認定為從犯,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同時,應當依據刑法的規定,對其進行相應的刑罰。此外,也需要加強對類似行為的打擊和管理,保障社會安全和公共利益。
非法出版物沒有裝訂且無法查明冊 | 上海刑事律師網:強迫他人學習犯罪 |
上海刑事律師來講講擅自設立金融 | 非法經營罪在司法實踐中被曲解了 |
上海刑事律師來講講非法經營罪的 | 上海刑事律師為您介紹繆新華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