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犯罪有哪些罪名依據侵害的客體來劃分,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的罪名大致可以分為九類:
1、危害貨幣管理制度犯罪。這類罪主要包括偽造貨幣罪,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持有、使用假幣罪,以及變造假幣罪。
2、危害金融機構設立管理制度犯罪。這類犯罪主要包括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
3、危害金融機構存貸管理制度犯罪。這類犯罪主要包括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違法發放貸款罪以及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
4、危害金融票證、有價證券管理制度犯罪。這類犯罪主要包括包括偽造、變造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違法出具金融票證罪等
5、妨害信用卡管理制度犯罪。主要指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6、危害證券、期貨市場管理制度犯罪。這類犯罪主要包括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等。
7、危害客戶、公眾資金管理制度犯罪。這類犯罪主要包括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違法運用資金罪。8、危害外匯管理制度犯罪。這類犯罪主要包括逃匯罪、騙購外匯罪。
9、危害其他金融業務經營管理制度犯罪。目前這類犯罪比較單一明確,只有洗錢罪。
二、金融犯罪的客體是什么
客體為公私財物所有權,而具體的對象則是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金融詐騙常常是一個令人防不勝防的犯罪,若是您想要詳細了解金融詐騙罪,那么就要從其構成要件開始,而犯罪客體作為構成要件中比較重要的內容,是需要優先掌握的。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