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冊商標罪就是指違反商標管理法規,在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并以此來獲得數額較大的利潤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對于假冒商標罪,應當給以立案標準并量刑處理。那么假冒商標罪的立案標準包括什么呢?在我國,規定對于在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應予立案追訴。接下來就由寶山刑事案件律師為您講解假冒注冊商標罪立案標準及量刑標準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假冒商標罪的立案標準
1、通過非法商標進行非法經營,并且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
2、假冒商標為兩種或兩種以上,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3、對于情形比較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也可給予立案。同時,對于已經立案的假冒商標罪,我國也有相關法規規定了其不同的量刑標準,根據法律法規,假冒商標罪必須處以判刑標準。
二、假冒商標罪的量刑標準
1、如果是個人所犯假冒商標罪即對于個人犯罪的立案而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款。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審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 偽造注冊商標罪,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以下列罰款:非法經營金額超過25萬元或者非法收入超過15萬元的;偽造兩個以上的注冊商標,非法經營金額超過15萬元或者非法收入超過10萬元的; 其他特別嚴重的情形。
2、如果是單位所犯假冒商標罪,對于單位而言,應該根據相關規定判處以罰金,同時在對單位判以罰金后還應該對該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量刑,此時的量刑則應該根據個人的量刑標準規定對單位相關負責人員進行處罰。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進行負責的主管部門人員和其他企業直接經濟責任管理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三、對假冒注冊商標罪怎么認定
1、首先,凡是經過商標權人許可的使用,無論是有償使用還是無償使用,都不可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定罪處罰。按照商標法第26條的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但是,應當注意只要經過商標權人的許可,即使在尚未報商標局備案之時使用他人注冊商標,也不能以本罪論處。
2、其次,根據刑法的規定,只有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為才能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定罪處罰。如果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似的商標,便不得以本罪論處。因此,在認定假冒注冊商標罪時,判斷行為人使用的商標是否與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就顯得非常重要,它涉及能否認定行為人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基本定性問題。
商標分為一般商標、注冊商標以及馳名商標。其中只有經過注冊登記之后,成為注冊商標的,那才會獲得法律更多的保護。而實踐中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在達到一定標準的情況下也會按照犯罪來處理。該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情節達到犯罪標準的即構成本罪;該罪主觀方面為故意,且以營利為目的;該罪侵犯的客體為他人合法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以及國家商標管理秩序;該罪的客觀方面為行為人實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標行為,且情節嚴重。以上就是寶山刑事案件律師為您講解假冒注冊商標罪立案標準及量刑標準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寶山刑事案件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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