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被關押后,家屬最迫切的想法就是找到一位辯護律師,為其辦理取保候審,希望能夠盡快恢復自由。在偵查階段,一共有三次取保候審的機會,分別是拘留階段、報捕階段和批捕后的偵查階段,而比較關鍵的是拘留和報捕階段,即所謂“黃金37天”。
那么同樣是取保候審,為什么有的成功,有的失敗呢,上海取保刑事律師如何才能提高取保候審的成功率呢?
一、精細化全方位分析案情,不遮遮掩掩,不留有余地,不心存僥幸。辯護律師要結合法理知識、刑法條文對具體案情進行分析論證,得出是此罪還是彼罪,是犯罪還是違法,是違法還是不違法的結論。以丁某偷越國邊境為例,首先從護照的真實性入手,丁某雖通過朋友關系辦理的護照,但護照是公安系統備案登記的真實合法的護照。其次,丁某系通過正常入關通道入境,并沒有實施任何偷越(翻越)界河、界湖、界樁的行為。雖然丁某出入境105次,但不能認為是偷越105次。最后提出,完全可以通過違規證照清理等行政工作的開展來規范管理護照使用,不能牽強附會地認為其就是偷越行為。
另一方面,在分析案情時一定要把問題說清說透,不能模棱兩口,不能有所顧慮,要讓辦案機關充分明白辯護觀點和主張,從而作出是否采納的決定。
二、多去現場多調研,掌握第一手資料。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辯護律師一定要親力親為,多從現場收集證據。在辦理紀某尋釁滋事案件中,王律師先后多次前往犯罪現場察看,走訪物業公司了解情況,問詢值班保安,聽取他們的觀點。并將現場視頻截圖,標明每個人在現場的位置關系,打架者發力方向及傷者倒地方向,通過可視化材料充分說明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后來,檢察機關充分肯定王律師的辯護意見,對紀某等三人做出了不予批準逮捕的決定,三人重獲自由。
三、以商榷函、意見函、反映信等形式,多渠道發表辯護意見,爭取上級領導機關的支持。辯護律師要根據案件情況,靈活機動發表辯護意見,要全方位開展辯護工作,不能一條道走到黑、不能思路僵化死板。在辦理丁某偷越國(邊)境案件中,王律師以商榷函、意見函的形式向上一級主管機關、法制部門發表辯護意見。得到上一級機關重視后,承辦人員主動和王律師聯系溝通,從而爭取到了難得的機會,為后來取保候審的辦理奠定了良好基礎。
四、積極爭取當面陳述辯護意見?,F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面臨案多人少的壓力,大部分辦案人員沒有過多的時間接待辯護律師。對于辯護律師提出來的聽取辯護意見的要求,往往以沒有時間為由,只允許通過電話進行溝通,或者寄送書面材料。這時,一定要爭取向檢察官當面陳述辯護意見,當面陳述意見比較直觀,也比較充分,能夠讓檢察人員充分感知。王律師在報請逮捕階段均會提出當面陳述意見,也會收到良好的辯護效果。
五、適時投訴反映偵查違法行為。投訴偵查過程中的違法行為雖然不是目的,但通過投訴反映,往往會使案件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也會給取保候審工作打開突破口。王律師在刑事辯護過程中,對于偵查中存在的“刑訊逼供”、“不告知案件進展情況”等違法違規行為,適時向檢察部門、上一級公安機關進行投訴反映,檢察機關對案件跟進關注,往往會使案件得到重視,從而為取保候審工作打開突破口。
六、及時做好賠償和諒解工作。除了辯護之外,要重視辯護律師的斡旋和調停工作,對于人身傷害及財產類案件,要重視做好被害人安撫工作,爭取在第一時間針對賠償和諒解達成協議。達成賠償和諒解協議,是社會矛盾化解的象征,也是沖突緩和的表現。王律師代理的一起故意傷害案件,先后多次前往被害人就醫醫院及家中,從事件起因、同事關系等方面,積極做好心理疏導工作,得到對方理解,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并在第一時間將和解協議交給辦案機關,斡旋調停工作得到了辦案機關的肯定,獲得了很好的辯護效果。
七、引導當事人正確面對,不心灰意冷破罐子破摔,不耍態度面面樹敵。在取保候審過程中,通過會見當事人,告知其涉及的法律規定,分析其行為的嚴重性,告知其辯護思路和方法,引導其客觀面對,不要有太多的思想負擔,不要心灰意冷;同時,積極引導當事人正確處理與辦案人員的關系,不畏懼膽怯,不盲目順從,客觀地陳述案情,依法發表自己的意見,充分發揮法律賦予當事人的辯護權利。同時,積極溝通辯護思路和方案,以期當事人與辯護律師做好良好配合,爭取最好的辯護效果。
申請取保候審的流程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查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繳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并告知申請人,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件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由公安機關執行,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字或蓋章,告知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