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犯罪律師事務所 如果是故意隱瞞事實,或者虛構身份,提供虛假資料等手段欺騙下一任租戶,從而和下一任租戶簽訂了房屋租賃協議,之后由于房東不允許租戶轉租房屋,造成下一任租戶損失較大時,則此時租戶涉嫌合同詐騙。
數額及情節的認定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二條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并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哪些房產不能轉讓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的規定,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根據國家規定,下列房地產不能轉讓:
1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地產時,不符合下列條件不能轉讓:(1)按照出讓合同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的;(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的;(3)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依照規劃對土地進行開發建設,應完成供排水、供電、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達到場地平整,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的。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建成的,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
2 、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 、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 、權屬有爭議的;
6 、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哪些房產不能轉讓以及房產轉讓需要的條件的分析,這里面注意兩個問題,一是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二是房地產轉讓合同的主體須是房產所有人;客體是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放心進行交易,但是相關證據必須要保存好。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