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嫌疑人被關押進看守所,在判決結果之前,只有自己靜安區辯護律師才可能通過會見。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辯護律師可以與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會見和交流。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與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聯系。
辯護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拘留中心應當及時安排會見。 最遲不超過48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罪或者特別嚴重的賄賂罪,在偵查過程中,辯護律師應當取得偵查機關的許可,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對上述情形,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通過了解相關案件管理有關工作情況,提供一個法律問題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司法審查公司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企業有關研究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第一、第三、第四款的規定,適用于與居住監視下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舉行的辯護律師會議或交流。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4條”在公安局拘留人員,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證必須有公安局的公章和公安局負責人(公安局長或分管副局長)的簽名。
警察進行個人無權決定拘留任何一個公民。
其他政府機構也沒有權利拘留任何公民。
刑事拘留是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強制措施,靜安區辯護律師一般來說,檢察院和法院都不能使用,因此,檢察院和法院無權拘留。 在特殊情況下,檢察院、法院認為需要羈押的,應當請求公安機關行使居留權。
犯罪嫌疑人再次被拘留后,只有辯護律師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他們必須向人民法院和檢察院提出申請。家庭成員不允許與嫌疑人見面。同時,嫌疑人在一些特殊情況下被逮捕時不會通知嫌疑人被扣留的情況。
上海刑事辯護律師解析:過失傷害 | 網絡雇兇殺人案件中罪責最為嚴重 |
盜竊200萬后全部退贓退賠能判幾年 | 上海擅長刑事辯護律師來講講盜竊 |
靜安區刑事律師解答:取保候審多 | 瑕疵證據與非法證據有何區別?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