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對被告人劉東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該案由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檢察院于2021年9月16日提起公訴。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13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經審理查明,2021年5月22日11時40分許,被告人劉東駕駛其寶馬轎車沿中山區五惠路由西向東行駛時,因無法接受投資失敗的現實,突然加速車輛,故意沖闖紅燈,沖撞多名正在五惠路勞動公園北門人行道斑馬線過馬路的行人,造成四名被害人當場死亡,一名被害人于當日搶救無效死亡,八名被害人不同程度受傷。在公安機關確定其為本案犯罪嫌疑人后,經審訊,其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由于原版視頻無法上傳(太過血腥),我們現在看到的視頻都是經過處理的,原版視頻里面,轎車司機在接近人群的時候,車輛是處于加速狀態的!如此反社會的人格,現被判決為死刑,一審宣判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
首先表明看法:必須死刑!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因為投資失敗就開寶馬沖撞無辜路人,導致五人死亡八人受傷,這樣的人如果不被判死刑才是對法律最大的褻瀆,也是對死去的人最大的不尊重,更是對死者家屬的精神折磨,判處死刑,實屬罪有應得。希望家屬可以得到相應的民事賠償。
報復社會殘害無辜的例子,其實并不鮮見!超市投毒、砍殺幼兒園小朋友等等都曾經轟動一時,總之,基本有一個共性:揮刀向更弱者!有人問,為什么這些人要報復社會,為什么要傷害無辜?從心理學意義上講,報復心理源于以下的心理邏輯:
1、所有的現實的刺激事件都可能給人的內心帶來沖擊和影響,嚴重的傷害事件往往給人的內心帶來重大的創傷,特別是人為和故意的傷害更讓人難以接受;
2、每個人承受壓力的程度不同,個體差異導致同樣的事情在不同的人身上發生不同的結果,這樣的個體心理承受能力的差異又與其生活成長背景及人格特質有重大關系。
當然,仔細去分析這些行兇者背后“遭遇”的原因和動機,可能是被人欺負、被人欺騙而受到傷害,但是不管遭遇了什么,都不是“揮刀向更弱者”的理由!每個人的生活環境、家庭教育、生活經歷不盡相同,因而會形成不同的人格和品性,
“人之初,性本善”大多數人在碰到事情時都能保持理性,發泄的方式有很多人,但是不包括殺人。報復社會只是極端個例,但是我們也應該思考這些個例背后的原因,不斷地完善相關的制度,改善民生,盡量地去減少慘劇的發生。每個人都會遇到不順,每一個人都會遭遇不公,每一個人都有煩悶的時候,但請你們記?。好恳粋€人的生命都是美好且珍貴的,誰都不該是你瘋狂報復社會的犧牲品。上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