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犯罪嫌疑人吳某從上海前往上海,通過朋友介紹了肖某(逃犯)和魏某,并協商成立上海建和一體化運營技術有限公司,運營所謂虛擬硬幣。曾任董事長,肖偉等經營負責人,協商利潤分配制度。上海浦東刑事律師就來為您講解一些相關的情況。
協議達成后,吳某投資在上海市寶安區西鄉街A中心大樓13A座設立辦公空間,要求一家專業公司制作2億分虛擬“健康積分”,并聘請專業人員制作投資平臺。與上海布羅克城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CY”)、火牛網、千銀網、華金時代等簽署協議,搭建“健康積分”交易平臺。設立一所商學院,雇傭投資者虛假宣傳投資的價值和前景。
在做好這些準備工作的同時,吳、肖、魏等人招募業務團隊,引進投資者,按投資額度獎勵原有積分,并以低價贈送積分,主要成員組成自己的投資團隊。
這些投資促進團隊和建和點公司利用開啟投資促進會、培訓會、熟人介紹熟人等方式,虛假宣稱“建和點”具有高投資回報、無風險吸引投資者投資,允許投資者購買1萬元的1萬元“建和點”投資方式,使投資者在相應的網站炒作點,事實上,所有點都沒有真正的價值或升值空間。吳等吸引了200多人投資,投資金額達2300多萬元。
收到企業投資后,2017年6月23日左右,吳某將“健和積分”在“幣交所”(實際是上海布羅克城網絡信息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火牛網、千幣網、華金時代等四家網站進行上市商業交易。
為吸納社會更多不同的人選擇投資,吳某等人認為雇傭操盤手(未抓獲)操縱“健和積分”幣價格,用投資者的投資款購買蕭某等公司管理骨干的原始數據積分,然后吳某本人和一個公司我們骨子里面大肆存在套現逃跑,投資者可能血本無歸?,F通過“幣交所”提供的交易活動記錄和有關中國銀行市場交易過程記錄學生初步研究查明:馮某套現1341988. 35元;黃某套現1570938. 86元(實際上就是這個平臺賬戶是馮彬掌控的),共套現291萬余元。
辯護紀要:
1.本案以詐騙罪進行立案監督查處,之后人民檢察院以集資詐騙罪移送起訴。
2.本案的核心在于犯罪的性質,以及對詐騙罪、籌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組織領導傳銷罪等罪名的辨析。
3. 公司經營模式和市場推廣模式構成何種犯罪,被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目的。
4.同一犯罪的公司發起人與參與者之間是否存在共同犯罪。
5.本案在閱卷上,反復進行相關證據能力分析,以及其他證據和罪名的犯罪行為構成企業之間的比對,是本案辯護成功的關鍵。
“律師辯護率低,權利得到保障就成問題了?!敝谭ㄑ芯繉W者、中國社會政法大學學生終身教授陳光中認為,要在兩三年時間之內著力發展提升我國律師出庭辯護率,“特別要擴大企業法律教育援助,將律師辯護率應提高到60%-70%左右,要比我們現在需要至少翻一番?!?
3月19日,上海尚權律師事務所在上海發布了“新刑事訴訟法實施與完善研究項目”三年報告。本報告以專業問卷的形式調查新刑事訴訟法的實施情況,重點從律師的角度考察刑事辯護的變化。
上海浦東刑事律師認為,近三年的司法實踐證明了新刑事訴訟法的不足,這可以從現行司法改革措施中看出。主要集中在律師辯護制度、法律援助、證人出庭作證、非法證據排除、刑訊逼供、刑事案件上訴等方面。
上海浦東刑事律師解析合同詐騙罪 | ICO是高科技還是網絡詐騙?上海浦 |
上海浦東刑事律師揭秘詐騙公司通 | 上海浦東刑事律師:張明楷對刑事律 |
上海浦東刑事律師來講講刑法大家 | 銀行也能集資詐騙?上海浦東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