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一則《廣州市方圓實驗小學教師體罰哮喘學生吐血搶救》的微博引起關注,隨后出現反轉:血衣是該學生母親偽造。下面上海青浦刑事律師為您分析此案件。
近日,廣東廣州白云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劉某尋釁滋事案,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婦女惡意偽造血衣教員體罰學生
今年12月,劉某因女兒在學校被體罰,先后在班級微信群、朋友圈和微信簽名處發咒罵、辱罵、威脅教師言論及圖片。
2月28日,劉某通過社交平臺不斷編造假消息,如女兒被教師體罰和被老師索要撫養費。五月三十日,劉某在微博上說自己女兒被班主任體罰,并上傳了假帶血的衣服、鞋子等照片。
與此同時,為了進行炒作,增加網絡關注度,劉某向馬某(已判刑)支付760元購買增粉、點贊和轉發等服務,之后馬某將該業務轉至一非法網絡平臺,導致該微博轉發140萬次以上,#廣州一小學體罰哮喘兒童至吐血搶救#微博愛搜索被網友閱讀5.4億次,討論19.6萬次,引起網絡和社會治安嚴重混亂。
法庭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虛假信息,擾亂社會秩序,擾亂社會秩序,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劉某有自首情節,并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
全面案情、情節、危害性、認罪態度、悔罪表現,判決被告人劉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判決之后,被告人劉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馬某以尋釁滋事罪被判六個月
在此之前,廣東廣州白云區法院已于9月29日對馬某受聘為劉某進行網絡炒作一案進行審理,判決馬某犯尋釁滋事罪。
法庭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某無視國家法律,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虛假信息,造成社會治安嚴重混亂,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犯罪行為發生后,被告人馬某主動坦白認罪,并自愿認罪,可從輕處罰。結合被告人馬某犯罪的性質、情節、危害性和認罪態度,做出上述判決。
因特網并非法外之地,在網上應謹慎行事,絕不能觸及法律的紅線。對未核實的信息,要自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靜待權威媒體或官方發布消息,共同營造一個干凈、和諧的網絡空間。與此同時,父母認為子女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和欺負,應該用一種比較成熟的心態去維權,求助于正常的投訴渠道。上海青浦刑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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