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女魔頭”勞榮枝被判死刑案、武漢作為一名中國律師遇害案……一些其他網友圍觀刑事犯罪案件中夾雜的情緒化宣泄也引人思考:今天,我們國家應該學習怎樣才能正確地“圍觀”刑事訴訟案件,應當同時具備怎樣的刑法理論素養?松江刑事律師為您講講有關的情況。
近年來,全國人大憲法法律委員會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全利用他的著作《公開刑事課》 ,用刑法知識武裝讀者的頭腦。
今天上午,周光權接受了羊城晚報·羊城派專訪,談了公民刑法理論素養教育問題、法學研究專業大學畢業生就業環境問題、尋釁滋事罪在一些個案適用中飽受詬病等近期公眾可以廣泛關注、事關一個國家對于刑事法治文化建設的問題。
需要認真審查,以防止濫用尋釁滋事罪刑法公開課是廣州的一本羊城晚報,第一卷在短短兩年內印刷了五次。你為什么想寫這本書?
周光權:《刑法公開課》在形式上是教學活動的實景再現,目前出的這兩本書名字都叫公開課。這兩本書中的30多章內容,要么是我在課堂上講過的內容,要么是在各種培訓班上講過的,可以說是名副其實的公開課。
寫作的基本出發點是:實踐思維,永遠是司法思維,注重理論的實用性,解決實際問題。比如我提出要把問題的思考放在首位,重視判斷,從實踐中思考問題。刑法學者的任務是以系統思維為主,兼顧問題思維,結合司法審判趨勢,靈活應對社會治理中的法治需求。在此基礎上,學者們對罪與罰理論進行了精妙的闡釋。
我這兩本書就特別需要注重實用性,幾乎每一章一開始學生都有3個以上的案例,有的章節有5個案例。極個別的章節內容沒有進行案例,除此之外的很多章節主要都是通過案例在最前面,在后續的論述過程當中,針對企業案例所提出的共性技術問題,找到自己對應的解決中國方案。
羊城晚報: 刑法公開課保持理論反思能力和批判精神。因此,近年來,在一些案件中適用“尋釁滋事罪”,常常受到社會的批評。作為一名刑法學者,你如何看待這些批評?
周光全: “尋釁滋事罪”在實踐中確實被濫用和濫用了。學者們也有許多批評??偟膩碚f,這些批評,我認為都是對的,就是在司法實踐中對這種犯罪的構成要件的把握,對立法精神的把握,對情節是否嚴重的把握,特別是對治安管理的邊界和處罰的區分,我認為存在的問題很大,需要認真審查,需要控制這種犯罪的適用范圍,防止這種犯罪作為“口袋犯罪”被濫用。
羊城晚報羊城學校:立法上是否有必要完善優化本罪的設置?
周光全: 事實上,這一罪名的規定已經比較詳細,在立法上沒有問題,國外類似的罪名也有,比如日本的糾纏罪就是類似的。主要問題在于司法實踐中,有時基層刑罰沖動,有時甚至故意曲解法律精神。
羊城晚報·羊城派:您曾提到,寫這本書時“重視實踐中爭議比較大的案例”?!皩嵺`中爭議比較大的案例”出現的原因有哪些?怎樣正確對待爭議比較大的案例?
周光權:爭議比較大的案件往往是疑難案件,疑難案件為什么總是會產生,這個重要原因分析比較研究復雜,特別是中國社會經濟轉型發展以后,有些案件刑事、民事交織,增加了復雜性。那么,把各種相關法律之間關系梳理清楚自己本身也不太容易,再加上有些案外因素,比如說地方環境保護、司法工作人員故意扭曲法律文化精神生活等等這些原因,最后也是導致案件很復雜,這很正常,疑難案件在任何國家學生都有。
解決疑難案件,松江刑事律師覺得我們應當堅持罪刑法定原則,要堅持從立法工作精神需求出發,牢牢地把握每個學生犯罪的構成要件,用構成要件這把標尺去衡量自己一個社會行為的罪與非罪,這樣的人才能得到很好地處理這些案件。不贊成司法工作實務研究工作者大量地去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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