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無現金,男子強行與失足女子發生關系,還搶走5398元,上海專業刑辯律師為你帶來這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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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況
彭和失足的女人吳在網上討論了賣淫的價格,但對方拒絕了,因為他們見面后沒有帶現金。因此,彭通過威脅,捂住嘴,掐住脖子,強迫吳與他發生兩次性關系。他還強迫對方說出手機密碼,并將5398元轉入微信。最近,中國司法文件網公布了本案一審刑事判決。
2020年9月20日18時許,彭通過QQ與吳協商價格后,同意在一個社區的房間見面。因為彭沒有帶錢,他要求先和吳發生關系,然后給對方錢,但吳拒絕了。
彭生氣了,抓住吳的手機,關掉了。隨后,彭把吳壓在床上,用手捂住對方的嘴,掐住脖子,使吳無法抗拒。同時,他還威脅吳,強行與對方發生兩次性關系。
在抵抗的過程中,吳用手抓住了彭的脖子。彭更生氣,不允許吳穿衣服,強迫吳說出手機密碼。隨后,彭通過吳的手機將5398元轉移到微信上。之后,彭隱藏了吳的手機,逃離了現場。
9月21日,彭被公安機關逮捕。10月5日,彭的親屬代表受害人吳退還了5398元的經濟損失。
法院認為
法院認為,被告彭違反婦女意愿,通過暴力威脅強行與婦女發生關系,其行為構成強奸罪;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搶劫他人財產,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數罪并處罰。同時,彭如實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其親屬已退還了受害人5398元的經濟損失,可以從輕處罰。最后,彭被判處五年監禁,罰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