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社會性行為不并罰。妨害作證罪屬于一個概括性罪名,其罪狀中所使用規定的兩種妨害作證問題行為系選擇通過性行為,行為人只要實施以家庭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可以阻止證人作證制度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行為方式之一即可構成妨害作證罪;同時企業實施存在兩種不同行為的,也只能部分構成一罪,不實行數罪并罰。接下來就由閘北刑事律師為您講解妨礙作證罪的刑事法律責任量刑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妨害作證罪的認定
1、妨害作證罪不是抽象危險犯,并非只要行為人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就構成妨害作證罪的既遂。根據我們的觀點,行為人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但證人依然作證或者他人未作偽證的,應認定為妨害作證罪的未遂;只有客觀上阻止了證人作證或者使他人作出了偽證,才成立妨害作證罪的既遂。
2、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成立刑法第306條規定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妨害作證罪。證人因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威脅、引誘而作偽證的,成立偽證罪;證人與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就偽證罪成立共犯,對共同造成的結果承擔責任。
3、為人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刑事訴訟中作為司法工作人員的勘驗人、檢查人依法進行勘驗、檢查的,也符合本罪的構成要件(可能同時觸犯其他犯罪)。行為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止司法工作人員進行勘驗、檢查的,是本罪與妨害公務罪的想象競合。行為人以賄買方法阻止司法工作人員進行勘驗、檢查的,成立行賄罪與本罪的想象合;司法工作人員接受賄賂的,成立受賄罪;甲的行為構成徇私枉法罪,乙的行為則構成徇私枉法罪的共犯,對乙的行為不能僅以妨害公務罪論處。行為人指使作為司法工作人員的勘驗人、檢查人作虛假勘驗、檢查,后者接受指使作虛假勘驗、檢查,觸犯徇私枉法罪的,行為人是妨害作證罪的正犯與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的想象競合,宜從一重罪處罰。
二、妨害作證罪的處罰
1、根據刑法第307條第1款的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員犯本罪的,從重處罰。司法工作人員采取暴力手段指使他人作偽證,同時觸犯暴力取證罪的,屬于想象競合,從一重罪處罰。
2、根據刑法第307條第一款的規定,犯妨礙作證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根據刑法第307條第3款的規定,對司法人員實施妨礙作證罪的,從重處罰。
三、準確把握“情節嚴重”
1、情節嚴重“是妨害證據罪加重情節的行為,因此人民法院應當綜合案件,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是否為情節嚴重”的情節。 什么是“嚴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尚未就此作出司法解釋。 我們認為,以暴力、威脅、賄賂等方式阻止證人作證或被他人指示提供虛假證詞的,嚴重情形為:妨礙作證的行為嚴重阻礙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在重大案件中阻止證人作證或指示他人提供虛假證詞的行為;妨礙證言,造成嚴重不公正、虛假證言或者錯案的;以極惡劣的手段阻礙證言;妨礙證言,導致證人或者當事人自殺或者精神障礙;在同一案件中多次阻礙證言或者多人阻礙證言;妨礙證言,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在認定行為人的行為屬于 Basui 部分的嚴重情節之后,還應當對妨害作證行為人行為的具體嚴重程度進行詳細的考慮,使酌情處罰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2、司法人員犯妨礙作證罪,應當從重處罰。這是法定加重情節,是強制情節?!斑@是因為司法工作人員妨礙作證的行為往往造成更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影響司法機關的聲譽和司法工作人員的形象,因此有必要從重處罰?!罢f白了,”司法人員是國家的執法人員,必須公正廉潔。如果他們弄虛作假,他們會造成更大的傷害。他們有職務和工作上的便利,如果犯了該條規定的罪,更容易得逞。他們的罪行不僅會導致案件的處理錯誤,而且會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因此必須從重處罰”。有論者在談到妨害作證罪的刑事責任時,并沒有強調這一點。這不僅違反了法律,也不利于正確指導司法實踐。
根據《刑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所謂司法工作人員,是指負有偵查、起訴、審判、監督職責的人員。司法工作人員犯妨礙作證罪的,應當從重處罰。但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工作人員是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無關緊要”。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利用職權實施妨害作證罪時,不需要使用具體的職權,只需要使用抽象的、一般的司法職權。司法工作人員利用特定職責權限承辦案件,為起訴明知無罪的人或者不起訴明知有罪的人而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教唆他人作偽證的,應當認定為徇私枉法罪。以上就是閘北刑事律師為您講解妨礙作證罪的刑事法律責任量刑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閘北刑事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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