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調查
在這次疫情中,重慶男子李某謊稱自己有口罩進貨渠道,先后騙取4名被害人21.3萬元口罩款后,玩忽職守。日前,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法院對該起假口罩詐騙案件進行公開審理,當庭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法庭經審理查明,今年2月,被告人李某通過QQ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發布口罩銷售信息,并出具虛假醫療器械公司的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張某收到受害人轉賬后,從網上購買了少量的劣質口罩,并通過郵遞方式發送給受害人,以便繼續行騙。截止到案發,李某通過上述手段,騙得4名受害人共計21.3萬元,詐騙所得被用于網絡賭博。
法庭審理認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其銷售口罩的信息,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張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虛假銷售防疫物資,情節嚴重,應酌情從重處罰。法庭遂依據李某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到案后認罪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上海詐騙刑事律師解讀法律
欺詐罪:欺詐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公共和私人財物。
判刑標準: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沒收財產。
【三年以下監禁.拘役.管制.罰款的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詐騙不到4000元的,處以罰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作為管制刑;5000元的,對于增加刑期三個月,每增加一千六百七十元,一千零一元,為六個月,每增加一千元,判刑一個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一種,擬處拘役刑的,升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的,升為拘役刑。
【法定基準刑參照點: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詐騙者四萬元的,判處三年以上,刑期延長一個月。
【十年以上刑期基準刑參照標準】
詐騙者二十萬元的,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每增加4000元;上海詐騙刑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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