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之便,將親戚的銀行卡賬號錄入單位薪酬發放系統,頂替離職員工領“空餉”400余萬元。8月23日,看廣元新聞記者從廣元市人民法院獲悉,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就一起職務侵占罪案件向該院提起公訴。上海職務犯罪律師帶你看看這個案例。
用親朋好友頂替離職員工
11年“吃空餉”400余萬元
2009年10月至2020年9月,趙某某在某銀行某銀行廣元分行人力資源部工作期間,發現工作人員有未及時給離職員工辦理完成離職手續的情況,于是利用自己在薪酬福利管理崗位負責管理薪酬發放系統、統計員工薪酬以及發放工資、績效和獎勵的職務便利,將自己實際控制使用的妻子王某甲、女兒趙某某、妻妹王某乙、朋友羅某某、楊某某、蒲某某6人的8張銀行卡賬號錄入薪酬發放系統中,頂替離職員工的信息。
接著趙某某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薪酬發放系統中被頂替的離職員工的名字加入其負責編制的績效和獎勵發放表中,并利用銀行內部審批流程的疏漏順利通過簽批。最終,通過薪酬發放系統將績效及獎勵工資發放到趙某某實際控制使用的非某銀行廣元分行員工王某甲等6人的8張銀行卡賬戶內,共計313筆,4132915.56元人民幣。
隨后,趙某某又通過銀行轉賬和取現等方式將上述資金轉到本人和本人實際控制的銀行卡賬戶內,用于日常消費、購買房產等。
涉嫌犯職務侵占罪
被追刑責即將受審
2020年9月,趙某某職務侵占某銀行廣元分行資金的行為被該行在內部檢查中發現并核實后,先后兩次將侵占的資金退還銀行。
當年11月6日,趙某某因涉嫌犯職務侵占罪被廣元市公安局利州區分局取保候審,2021年1月6日被檢察機關決定取保候審。
該案由廣元市公安局利州區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趙某某涉嫌犯職務侵占罪,于2021年1月6日向檢察機關移送起訴。
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被告人趙某某將本單位資金4132915.56元人民幣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其行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其自首,且如實供述罪行,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退賠了全部贓款,可以酌定從輕處罰。
據悉,該案將于近期在利州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上海職務犯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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