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十大刑事案件金牌律師 【職務侵占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八十四條 【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1、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但情節較重的(貪污救災、搶險、防汛、防疫、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及募捐款物、贓款贓物、罰沒款物、暫扣款物,以及貪污手段惡劣、毀滅證據、轉移贓物等情節);
2、受賄罪:5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強行索取財物的;
3、職務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4、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
5、單位受賄罪:10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2)強行索取財物的;
(3)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一說到犯罪,很多人可能比較熟知的是財產犯罪、黑社會性質犯罪等,有時候也會在新聞上聽到國家要大力打擊職務犯罪的講話,那什么是職務犯罪呢,職務犯罪屬于什么類型的犯罪呢,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介紹。
一、職務犯罪屬于什么類型的犯罪?
職務犯罪是一種特殊類型的犯罪,相對于大家熟悉的人身犯罪、財產犯罪,職務犯罪是由特殊身份的人才能構成的犯罪,比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其行為方式是濫用自身權力,利用自身職務上的便利實施損害國家公信力的犯罪,是嚴重的腐敗形式。
具體來說,職務犯罪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實施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行為,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
職務犯罪嚴重影響國家公職人員形象,嚴重損害公私利益,是一種具有社會腐蝕危害性的犯罪。職務犯罪不是某一個具體的犯罪,而是所有基于職務相關而引起犯罪行為的總稱。
二、職務犯罪的種類?
從《刑法》規定的條文來看,職務犯罪主要分為三大類:
1、貪污賄賂犯罪,,包括: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單位受賄罪、行賄罪等。
2、瀆職罪包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枉法追訴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國家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被騙罪等。
3、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包括:、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報復陷害罪等。
三、職務犯罪涉及哪些領域?
上海十大刑事案件金牌律師 很多時候,因為具有管理、經營、經手、決定的權力使得很多國家公職人員在實施某些違法亂紀行為時更加的便利,于是便利用自己職務的便利條件開展一些權錢交易、權色交易行為。從司法實踐中來看,職務犯罪涉及范圍廣,近年來以下領域內的職務犯罪愈加泛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