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無論是生活上,還是工作上,保險都成了必需品,是我們對財產的控制,其中最主要的威脅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方法之一,因此,不少人開始“鉆合同空子”,就連自己也已處于違法犯罪的邊緣,甚至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下面上海黃埔刑事律師為您解答保險詐騙罪。
【保險欺詐的常見情況】
保險業詐騙案件中,以機動車交通事故為主要原因,以機動車數量的增長、事故的多發等為主要原因,又是交通事故所致。
其中,機動車財產保險主要表現為故意編造虛構,故意偽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金。
【法定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典》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第五節財務欺詐罪,總第一百九十八條。第九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從事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至十萬元人民幣以下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二萬至二十萬元不等的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投保人,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發生保險事故時編造虛假理由或夸大損失程度,騙保保險金的;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投保人,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騙取保險金的;投保人、受益人故意使被保險人死亡,致殘、生病,騙取保險金的。存在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犯有第一款罪的單位,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保險法》第九十九條規定,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以保險欺詐的共犯論處。
【立案追訴標準】
高級人民法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
起訴立案標準(二)
第66條[保險欺詐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況之一,應予以立案追訴:
(一)個人進行保險詐騙,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實施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上海黃埔刑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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