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其他人逃稅卻毫無證據怎么辦?
可向稅務機關報案。逃稅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故意違反稅法.采用偽造.變造.少列收入.由稅務機關通知申報或拒絕申報的手段,少繳或者少繳應繳納稅款的手段。對于知道別人偷稅漏稅卻沒有證據如何處理的問題,下面上海稅務律師為你詳細解答。
知道別人偷稅,卻沒有證據該怎么辦
1.報告可到稅務部門。
2.法律基礎:刑法典
第30條「單位負刑事責任的范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31條單位犯罪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本法規及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201條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申報或者不申報,情節嚴重的,逃稅金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或者情節較輕的,或者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未繳或少繳已扣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之規定處罰。
前兩款以上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累計金額計算。
如果存在第一款行為,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對逃稅的處罰方式。
在此基礎上,根據《刑法典》第201條的規定,應以下列方式定罪:
1.納稅人采用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不申報,逃避繳稅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數額巨大,占應納稅款30%以上者,處三至七年徒刑,并處罰金。上海稅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