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欺騙郵政職員,使郵政職員處分了郵政局的財產,郵政職員為受騙人,郵政局為被害人,同樣屬于三角詐騙。我國理論界可能認為這種情況屬于二者間詐騙,即將郵政職員與郵政局視為一體,都屬于被害人。上海刑事訴訟律師來為您講講相關的問題。
事實上,這種情況在國外被認定為三角詐騙。不過,這種分歧不會影響案件的性質。概而言之,信用卡詐騙罪中的冒用、使用、惡意透支行為僅限于對“人”使用;行為人盜竊、拾取他人的存折、儲蓄卡、匯款單等債權憑證后,使用欺騙手段通過銀行、郵政局等機構的職員取得財產,導致他人遭受財產損失的,屬于三角詐騙,成立詐騙罪;但是,利用盜竊或者拾取的債權憑證通過自動取款機提取現金的,應當認定為盜竊罪。簡評近年來的刑事司法解釋。
近年來,“兩高”頒布了大量刑事司法解釋。盡管司法解釋在基層司法機關適用刑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一些問題值得研究。有些司法解釋不是為了解決具體案件如何適用刑法的問題,而是為了發揮刑事政策的作用,在路徑選擇上存在疑問。
有些司法解釋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則,表現為類推和溯及既往;此外,部分司法解釋存在將違法性與量刑責任混為一談、將行為與結果混為一談、將犯罪形態混為一談、將加重構成與量刑規則混為一談、重復評價情節等缺陷。
1997年修訂刑法后,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兩高”)頒布司法解釋的積極性具有明顯可以提高。近年來,在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主要針對不同法官、檢察官制定的考核評價指標極不科學、下級司法管理工作研究人員的法律規定適用技術能力水平相對比較低下,沒有中國司法解釋幾乎都是難以辦案的背景下,“兩高”頒布司法解釋的件數越來越多,速度越來越快。
這些影響司法解釋企業雖然對下級司法機關適用刑法起到了一個重要因素作用,其中的多數學生解釋結論也值得肯定,但也可能存在諸多疑問,有必要展開調查分析。
根據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關于加強法律解釋的決議的規定,“有關法律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澄清或者補充的,由最高人民法院解釋或者以法令形式規定,有關法律或者法令在法院司法工作中具體適用的問題,由法院解釋。有關法律、法規在檢察工作中具體適用的問題,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解釋?!?
顯然,如果對“兩高”頒布司法解釋,其內容只能是,針對現實生活中的具體案件,是否適用和如何適用刑法的相關規定。例如,對于在互聯網上盜竊游戲設備的行為,《刑法典》第264條可以適用于盜竊罪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可否適用于購買社會福利住房時的欺詐行為?諸如此類。
應當承認,過去司法解釋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解決具體案件中的刑法適用問題,但近年來司法解釋的目的發生了變化,其中一些司法解釋的目的是為了在廣義的刑事政策中發揮作用。1這種轉彎方式是否合適,路線選擇是否合適,值得研究。
一些司法解釋旨在迎合“民意”。在媒體發展相對比較集中進行報道某類犯罪后,民眾不管刑法對此類犯罪行為有著一個怎樣的規定,也不管司法行政機關工作是否能夠依法對其進行了分析處理,都會選擇通過研究不同主要途徑,呼吁嚴厲打擊這類犯罪。
倘若刑法的確存在問題不可容忍的漏洞,或者國家司法機關之間沒有依照刑法處罰某類犯罪,立法機關與司法機關就必須重視社會民眾的呼吁。
顯然,在刑法沒有系統漏洞,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了一些相關法律案件,案件數據處理這些結論更加合理時,“兩高”原本就沒有提供必要頒布司法解釋。然而,近年來的有些司法解釋,基本上是頒布給民眾“看”的,目的是滿足“民意”。
上海刑事訴訟律師了解到,2013年10月23日,公安部、司法部印發《關于懲治未成年人性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關于性犯罪的意見》)。性侵意見產生的背景:一是媒體過去報道了多宗少女通奸案件(特別是官員對少女通奸案件);二是許多人對刑法中嫖娼少女罪發表了意見。
醉駕檢察院不起訴還會電話通知嗎 | 上海刑事訴訟律師來講講拾取他人 |
欺騙銀行職員支取他人存款是什么 | 信用卡詐騙罪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
為什么行為人沒有欺騙被害人也成 | 偽造證據詐騙如何定罪?上海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