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法院獲悉,法院13日判處當地私立學校副校長吳猥褻學生案,判處吳有期徒刑14年,并禁止吳自刑罰執行之日起五年內從事教育及相關職業。上海專業刑事辯護律師為你分析這個案例。
綿陽市涪城區檢察院于2020年9月18日指控被告吳某犯強制猥褻兒童罪,并向涪城區法院提起公訴,同日立案。綿陽市涪城區法院因涉及被害人個人隱私,于2020年11月4日未公開審理此案。
記者了解到,學生們對吳某某的集體報告源于一起意外事件。2020年4月中旬,吳某某在2006年學生班發送了一條群發信息,稱他想成為新學校的校長,并要求學生轉發他的晉升信息??吹竭@一消息后,一些學生指責吳某在小組任教期間的行為:拳打腳踢、扇耳光、體罰跑到操場上;明目張膽地騷擾和脅迫‘個別’女孩。
2020年5月1日,綿陽市涪城區警方通報,吳某因涉嫌犯罪的體罰和性騷擾學生被拘留,并向社會收集了吳某的犯罪線索。
1月13日,綿陽市涪城區法院判處被告吳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總刑期1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被告吳自刑罰執行之日起五年內從事教育及相關職業。
2020年4月22日,微博用戶周曉發布視頻稱,13年前,她在2009年四川綿陽東辰學校(以下簡稱東辰學校)15班學習時,遭到班主任、數學老師吳的多次性騷擾,包括摸胸、貼臉、接觸下半身等。
許多男孩指控他們受到吳的體罰和虐待。舉報人數一度接近200人,幾乎貫穿了吳在東辰學校的整個教學生涯。
8月8日,其中一名受害者在微博上報道了吳的真實姓名,并向記者發出了《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檢察院委托訴訟代理人/申請法律援助通知書》。
通知顯示,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檢察院已收到綿陽市公安局涪城區分局移送審查起訴、猥褻兒童案案件材料。
通知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指南(試行)》第七十五條,現告知您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適用于未成年人)未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2020年8月7日,通知書蓋有綿陽涪城區人民檢察院印章。上海專業刑事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