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2日9時,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再次宣判,裁定苗新華、苗德樹、苗新榮、苗廣信、苗金佳無罪。至此,這個被冤枉了十四年的五口之家終于平反了。此案的平反,既是司法機關勇于擔當、糾錯的結果,也與北京、福建、廣東等幾十余名律師的無私幫助和積極推動密切相關。接下來虹口刑事律師為您講解相關問題,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一、初識冤情,案件信息納入“蒙冤者援助工作計劃”
2016年1月15日,我的Email收到學生一封求助信,“一宗世紀出現冤案(死刑案)懇請得你們的關注、重視、援助”,署名是“繆新容”。信中進行簡介了案情,“一家五口齊冤,堪稱滿門抄斬,其悲慘生活境地發展實在企業難以通過言語可以形容。歷經中國十幾年教育艱難申冤,申冤無門,被高院2次駁回”。這封信的內容觸動了我。如若一個真實,豈不是一種全國奇冤?
我打電話給苗新榮,請他為此案提供相關材料。我需要更多的案例材料,進一步的研究和分析,可以判斷是否不公正,然后決定是否提供幫助。
苗先后寄來一些案件材料,我一一閱讀,得出了一個基本的判斷: 這是一起高度懷疑的冤案,苗家五口很有可能受到冤枉。有三個依據: 第一,沒有客觀證據證明繆氏五罪; 第二,定罪的主要證據是繆氏五罪在偵查階段的認罪供述,但其合法性和真實性存在嚴重問題。(三)苗新華沒有犯罪動機,也沒有證據證明這五個人都沒有時間犯罪。
基于這一判斷,我毫不猶豫地做出了一個決定:協助此案,促進康復。這家北京律師事務所的幾名合伙人也同意將此案納入“受委人救助計劃”,律師免費提供法律援助。此后,我們向律師事務所及其上海分公司征集了志愿者律師,并積極報名。最后,我決定帶頭。王耀剛、龔志芳、張旭華、黃向平、陳國清、劉平、謝燕娜等律師參加了上訴代理。
根據繆新容的介紹,他在向我求助的同時,還向我們中國社會政法學院大學的顧永忠教授學生求助,并得到了顧教授的關注。于是,我聯系了顧教授,他對此案地判斷一個和我進行基本情況一致,且樂意和律師可以一起發展代理通過此案申訴,并親自領導擔任繆新容的申訴代理人。
隨后,我聯系了為苗新華二審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并表示愿意繼續代理苗新華的上訴。
至此,成立了由北京、福建、廣東等地10名律師組成的申訴小組,建立了“苗新華案申訴”微信群,發起了拯救被冤枉者的行動。
二、精研案情,對原審定罪證據可以進行問題逐一研究分析,以無可辯駁的邏輯關系證明此案冤錯
一旦啟動援助操作,首要任務是盡快復制整個文件。2016年1月26日,離2016年春節還有10天,陳國清律師和劉平律師從上海來到福建高等法院,復印了16份檔案。原告Miu Deshu和Miu Xinguang也抵達福州,會見了兩位律師,通過深入交流,律師們進一步了解了案件情況和案件的主要細節。
通過研究和判決,我們得出了一致的結論:本案應當是司法不公,依法應當再審。根據你們的研究成果,我和陳國清在4月初完成了近2萬字的“刑事申訴”。
4月11日,我和鞏志芳律師可以前往中國福建建陽監獄會見繆新華。會見中,我對案件的一些具有重要問題疑點逐一通過詢問、核對,經過一個半天的交流,更進自己一步我們堅定了我對本案系冤錯的判斷。
4月13日,我們趕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會見了負責審理此案的劉法官。我們提交了刑事申訴,并重新拍攝了現場調查、尸檢、廚房刀具和其他物證的詳細照片,以便與法醫專家進一步磋商。劉法官歡迎律師團隊的介入,并希望與律師保持良好的溝通,律師的分析、研究成果,可以直接提交給他。
4月16日上午,我從福州乘動車趕到福鼎,再轉乘汽車來到了一個位于柘榮縣城(雙城鎮)東門路41號的繆家。在繆德樹、繆新光的引導下,我先看了“殺人”現場——位于整個二樓的繆新華臥室。再去進行一樓,察看了中國塵封14年的繆新光“分尸”現場——繆家的浴室。我讓繆新光老師走進學生浴室,先站后蹲,然后可以拍下這樣幾種不同狀態的照片、視頻,用以研究證明對于浴室的空間發展根本問題不足以同時容納其中一具女性尸體和四名青年男子項目實施分尸。
然后他去穆京加的房子聽他的強迫懺悔,他的妻子講述了穆京加那晚的活動,當時他從未離開房子。然后,在我的要求下,他在縣城的邊緣找到了一輛與他的前任相同型號的農用拖拉機,我讓車主用震耳欲聾的噪音啟動它。我制作了一個視頻,證明如果這樣的農用拖拉機在凌晨攜帶尸體,苗金佳和苗新華的鄰居不可能保持沉默。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要比處罰已經發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系我們的虹口刑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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