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清是青海和創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應對公司業務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發現公司的犯罪事實。我們期待法庭接受上述辯護意見。林曉青案駁斥了檢察官的第二次辯論意見。尊敬的審判長和法官,關于案件中的林曉青部分,檢察官的第二個論點是什么?虹口區刑事案件律師就來為您講講有關的情況。
關于中國律師進行執業豁免,《律師法》只規定一個律師對在執業管理活動中知悉的委托人不愿泄露的有關工作情況和信息,應當及時予以保密。這里只涉及委托人“不愿意泄露的情況和信息”,不是指委托人的違法網絡犯罪案件事實。對于不同委托人的犯罪問題行為,并不影響存在一些這樣的執業豁免。
林曉青律師的名牌被放在青海合資公司,加強了犯罪集團成員的犯罪意志。林小青的法律顧問身份為犯罪分子提供了心理支持,成為幫助犯罪集團的共犯。
不僅作為本案的辯護人,而且作為執業律師和法律專業人士,我們對公訴人在上述言論中所犯的錯誤如此荒謬感到震驚:
1、常年法律顧問是根據合同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只能根據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和國家法律法規,對委托人提出的咨詢事項提供法律專業意見;法律顧問不是行政執法機關,任何時候都沒有權力審查客戶業務的合法性;
2、檢察官對律師執業豁免權的理解完全是斷章取義,《律師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全文如下: 律師在執業過程中獲得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透露的信息和資料,應當保密。除非客戶或其他人打算或正在犯下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他人安全的罪行或信息?!拔腥瞬辉敢馔嘎兜氖虑楹托畔ⅰ碑斎话ㄋ蛩赡芊缸锏氖聦?,所以法律規定,只有當委托人的犯罪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時,律師才免除保密義務除非委托人自首,否則律師必須對委托人的其他犯罪活動保密。
這是全世界律師的執業權利和義務。當事人的保密義務是律師制度的基石。沒有這種保密義務,委托人與律師之間的信任關系就無法存在,律師成為委托人最大的敵人,律師制度瞬間崩塌。
青海合作創作公司公開展示了林小青常年法律顧問的名牌,稱林小青的法律顧問身份是為犯罪集團提供心理支持,林小青是共犯。這種說法的錯誤在于,檢察官沒有根據行為人承擔自己責任的行為來確定罪行,而是根據行為人的身份來確定罪行。這是對合法性原則的徹底背叛!
我們的震驚還在于,從公訴人的意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本案對執業律師林小清的刑事起訴并非基于林小清的犯罪事實,而是基于他對受法律保護的律師執業制度的無知。
在兩天的證據進行交換和兩天的庭審中,本案中其他相關當事人的辯護人,無論是企業委托中國律師,還是可以指派一個律師,無論是作無罪的人辯護,還是罪輕辯護,都不約而同在我國不同程度上為林小青辯護。這表明,這一個主要基于自己無知而提起的訴訟,激起了對于本案我們全體辯護人的公憤。
此外,虹口區刑事案件律師溫馨提示,這起基于無知的訴訟威脅到了中國40萬執業律師的安全,使他們彼此對立。而且這種基于對律師制度無知的訴訟,并不會摧毀律師的職業權利,而是律師制度本身。這個錯誤是由于無知,只能交給西寧市中區人民檢察院!
維護司法公正與程序公平:上海刑 | 上海刑事律師解析:過失爆炸罪案 |
上海著名刑事律師告訴您在被害人 | 用POS終端機非法套現的行為定性以 |
受人雇用販賣毒品的案件如何把握 | 在高速公路上搶劫出租車司機被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