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帶領著一支省內知名的刑事辯護律師管理團隊的知名企業律師,上海國際刑事責任律師在多個罪種的辯護上具有中國非常需要豐富的經驗。盜竊罪作為我國目前已經非常嚴重多發的案件,是目前對于刑事律師的一大辯護服務業務點,上海進行刑事律師向來注重律師積累和研究認為盜竊罪的辯護技巧,從法理、學理和實踐上把盜竊罪的辯護吃透。古人云:盜亦有道,這雖然是一句玩笑話,但是由于律師一定要選擇相信“辯亦有道”、“盜辯有道”接下來就由靜安刑事辯護律師為您講解偷換辯護經驗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行為進行主體之辯
行為研究主體發展方面的辯護,主要內容包括律師年齡辯護、特殊兒童身體健康疾病辯護、特殊社會身份辯護。根據目前我國經濟刑法的特殊管理規定,未滿14周歲以上的人才能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只對刑法所規定的幾種問題嚴重影響暴力性犯罪或者其他毒品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刑法另外相關規定,對于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認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通過減輕處罰。因此,盜竊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適用不同的年齡增長階段,為其選擇一些不同的辯護工作方式和理由。特殊幼兒身體基本情況辯護,是指根據刑法的具體明確規定,如果我們屬于又聾又啞的人學習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對其從輕、減輕處罰。而在實際司法改革實踐教學之中,上海辯護律師觀察到,聾啞人和盲人群體涉及犯罪的,大部分時間即為盜竊罪。由于殘疾人的特殊身體素質狀況,法律法規給予從輕減輕處罰的機會,可以同時作為一種刑事律師辯護的一個非常重大辯點。另外,根據刑法的規定,不能得到控制、辨認實現自己生活行為的精神分析病人不負刑事責任;尚未形成完全喪失自我控制和辨認自己個人行為表達能力的精神病人,負限制刑事責任意識能力,被告人和組織犯罪嫌疑人的精神心理狀態變化也是提高刑事律師辯護的一個十分重要辯點。特殊文化身份辯護是指,盜竊犯罪嫌疑人是否和受害人之間還是存在著許多特殊的身份關系,如犯罪嫌疑人系公司的員工,利用這個職務之便非法侵占上市公司交其保管的財物,即使在形式上看存在了一定的掩藏或隱蔽的手段,符合商業秘密竊取的特征,但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教育主體地位身份,此類案件更應該以職務侵占罪定罪量刑。由于自身職務侵占罪的入罪標準和量刑數額起點都遠遠高于盜竊罪,在犯罪數額固定的情況相比之下,職務侵占罪的量刑顯然要輕得多,辯護律師可在犯罪嫌疑人如何解決特定市場主體身份的情況下系統操作變更罪名。
二、是主觀要件之辯
從盜竊罪的主觀心態而言,必須是出于故意以非法竊取為目的而實施了犯罪,方才構成本罪,過失不構成犯罪。只要行為人根據社會一般認識,也就是通情達理的人在相似情況下的合理認識,能夠推知所盜竊之財物系他人所有,則可認定其具有盜竊的主觀故意。至于財物的具體所有人到底是誰,對這一事實并不要求盜竊罪的犯罪嫌疑人明確認知。如果行為人占有他人財物的主觀心態是出于過失,比如在乘坐飛機領取行李時,誤將他人的行李當成自己的行李而取走,但發現后立即予以歸還的,可認定行為人并非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故意,依法不構成盜竊罪。另外,盜竊罪必須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非法占有可以是自己本人占有,也可以為他人或者其他單位所占有。如果未經他人允許暫時借用他人物品,并具有歸還的想法的,不能認定為盜竊。比如,親友之間未經允許借用汽車,但用后予以歸還或尚未來得及歸還就被抓獲的,律師完全可以為其做無罪辯護。還有一些因為交通違章而車輛被交警扣押在扣車場的,晚上秘密潛入扣車場偷回車輛,由于車輛所有權還是屬于車主,只是被交警大隊依法扣押,將其秘密取回不構成盜竊罪。當然,如果車主在秘密取回車輛時存在妨害公務、故意傷害看管人員等行為,則構成其他犯罪。律師還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將質押、抵押在他人處的財產,未經質權人、抵押權人同意秘密取回,可構成盜竊罪,但由于這種盜竊罪相對于盜竊完全被他人所有的財物來說,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較輕,辯護律師可做罪輕辯護,盡量幫當事人爭取較輕的處罰。
三、盜竊的客觀防衛辯護
盜竊罪的客觀方面,即行為人實施了什么樣的行為,造成了什么后果,犯罪的危害性如何。在盜竊罪的辯護中,入室盜竊是律師需要重點關注的重要情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入室盜竊只要達到一般盜竊標準數額的一半,就可以構成“數額巨大”或者“數額特別巨大”。所以在相同的犯罪數額下,入室盜竊的量刑會比一般盜竊的量刑高很多。在盜竊罪中,“住戶”的概念是“用于他人家庭生活并與外界相對隔絕的住所”。辯護律師要牢牢把握"家"的定義,有效辯護。在公司辦公室、廠房等非用于家庭生活的相對開放的場所盜竊,不應以入室盜竊論處。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因盜竊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人,其案件金額將減半。因此,盜竊罪的犯罪記錄直接影響到定罪量刑的標準。但是,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封存犯罪記錄。人民法院量刑時一般不評價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如果被盜財物屬于現金且已揮霍,由于只有證人或同案犯的證言才能證明,辯護律師可以從疑罪從無、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則為其辯護。此外,如果行為人從事銷贓業務,刑事律師可以重點審查行為人是否從事同類商品的供銷業務,是否有其他進貨渠道。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他可以主張無法證明行為人出售的物品是自己購買用于出售的或者是贓物,從而減輕犯罪數額。此外,贓物的數額不能直接認定為犯罪數額,應當根據相應財物的有效價格證明或者價格鑒定結果認定,這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盜竊案件的司法解釋》中有明確規定。
四、價格分析鑒定技術方面的辯護
送檢材料和鑒定的對象我們應該發展具有自我同一性,不具有同一性的,鑒定指導意見以及不能自已作為一個證據問題進行研究使用。比如,在上海國際刑事律師所辯護的一起參與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將盜竊得來的一批中國手機企業放在店中進行銷售,公安行政機關人員在對該店進行數據搜查時,犯罪嫌疑人賣給店主的手機網絡已經實現全部生產銷售完畢,店主無法回憶起嫌疑人交付的手機公司具體實施品牌和型號,提交了另外一批在店中銷售的手機銀行作為一種鑒定之用。上海辯護律師當場指出,送檢的材料和鑒定的對象之間無法得到確認是否具有同一性,鑒定意見不能同時作為重要證據必須使用。另外,真品、偽品和仿品在價格上的差距影響很大,同一數額如果律師按照真品定罪量刑過程中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的,如按仿品定罪量刑則甚至達不到入罪金額,或有可能為了爭取緩刑、拘役。因此,根據發改委價格體系認證中心所下發的《被盜財物價格關系認定規則》,價格認定金融機構應要求提高辦案機關單位提供送檢材料真偽性的證明。雖然隨著國家發改委的相關政策規定時間無法有效約束公安機關的行為,但可以約束所屬的價格認定教育機構。價格認定機構存在違反交通規則未要求教師提供送檢材料真偽性的證明而出具鑒定意見的,辯護律師制度可以快速鑒定意見違規為理由,請求人民法院對此不予采信。如被盜物品既無相關理論價格憑證,又在國內經濟市場環境沒有完全相同或類似的產品設計可供估價之用,比如被害人在國外購買的物品,可根據上述,《被盜財物價格認定規則》以成本法對被盜財物的價值目標進行分類鑒定。采用成本法鑒定,不包括商業組織機構從產品過程中所學習獲得的利潤,比較完善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值得人們注意的是,用成本法鑒定被盜財物的價格,需要不斷滿足客戶一定的條件,即:具備這樣可以考慮采用的成本一般資料,能取得被盜財物,重置價格和實體性、功能性、經濟性貶值和成新率等指標。
五、量刑情節辯護
根據我國刑法的具體規定,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較輕的,甚至可以免除處罰。 認定在犯罪中的作用主要依據以下幾個標準來判斷:行為人是犯罪的發起者嗎? 犯罪者組織、指揮和策劃了犯罪嗎? 犯罪者是否為犯罪提供經濟或其他援助? 行為人是否積極參與犯罪,或被動參與犯罪,甚至被迫參與犯罪? 犯罪者是犯罪的實施者嗎? 犯罪嫌疑人是否參與贓物的處置、贓物的比例等。除了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外,行為人是否自首、供述情節、量刑也非常重要。 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犯罪事實或者經警方通盤調查,自愿向公安機關自首,如實供認犯罪行為的,可以構成自首。 被公安機關抓獲后,如實供認犯罪行為,可以構成供認。 此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還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北京、上海、天津、上海等全國十余個城市等地開展刑事案件從輕承認、從輕處罰試點。 試點地區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如實供認犯罪,同意人民檢察院關于量刑的建議,并簽署宣誓書。 在上海辦案過程中,獲得被害人的理解也是減輕處罰的一種途徑。 如果在盜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經濟損失后,主動賠償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函,一般可以減輕處罰。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平時表現較好,沒有前科,而且定罪后態度良好,一般可以減刑20%以上。
靜安刑事辯護律師可以認為,律師所需要我們做的工作并不是從道德上譴責犯罪,而是律師通過與公訴人之間的對抗與博弈、與法院系統之間的溝通能力和協調,充分發展實現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這也要求就是推進了中國我國的法治社會建設。大體而言,為盜竊罪的辯護主要內容可分為:行為研究主體、犯罪主觀因素方面、犯罪客觀環境方面、犯罪數額、價格鑒定、量刑辯護等幾個重要方面。在這些技術方面的辯護技巧,可謂上海刑事律師的經驗之談。以上就是靜安刑事辯護律師為您講解偷換辯護經驗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靜安刑事辯護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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