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的爆發,讓人心生不安。有些人卻在網上捏造,散布謠言, 煽動,人為制造恐慌。經過幾個地方的警察調查,
對于造謠傳謠言的人,已經依法處理
一月二十六日,通州警方接群眾反映,有網友發帖稱自己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后,故意前往人員密集場所,企圖傳染他人。通州警迅速展開調查,發帖人劉某在當日被抓獲。
經過查證,該男子無病毒,健康狀況良好,其供認出于惡作劇心態編造虛假信息?,F在,劉某因涉嫌編造、散布虛假恐怖信息罪,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四川6網民造謠“解放軍傳播病毒”等被處置。
一月二十二日至一月二十五日,四川網民肖某、登某、唐某、孫某、張某和何某6人在網上編造謠言,散布流言,“納溪一例病人”的謠言。6人因散布謠言被屬地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云南安順2名網民利用武漢疫情造謠被拘留
一月二十五日,網民周某通過微信平臺傳播其落款為安順市關嶺縣公安局的通知,”“看見車牌浙BL0535的請立即報警,此人是湖北武漢攜帶嚴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而逃往貴州,關嶺,給大家一個健康的生存環境,發現此牌立即報警。經過警方核查,該信息屬虛假信息,周某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一月二十六日,網友鄧某在微博上無聊地發布了“鎮林來,搞點肺炎”的帖子,照片上的地理位置顯示“安順·鎮寧小吃”。鄧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對鄧某處以五日行政拘留。
上海刑事辯護律師說法
謠言,會引起哪些法律后果?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如果發生下列情況,可處以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凡有意制造、散布謠言者,情節輕微者,可處以拘留及罰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3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破壞社會秩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四)在公共場所發生吵鬧,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兩高《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進行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二款:編造虛假信息,或是明知故犯,故意制造假消息,在信息網絡中散布,或組織,指使人員散布于信息網上,制造事端,對構成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依據《刑法》第293條第1款第4項規定,處以尋釁滋事罪。
兩高釋義第十條規定:
偽造與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相關的恐怖主義信息,或明知是捏造這種恐怖信息而故意散布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的規定,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定罪處罰。上海刑事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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