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詳情:
江蘇老師殺了自閉癥女兒。
在江蘇省鎮江市丹陽市,中學教師張強殺死了19歲的自閉癥女兒,這是他一個月內的第二次動手。在留給妻子的信中,他寫道:我被賭債逼得踢不過氣來,決定帶樂樂(大女兒昵稱)走。
謀殺發生后,張強的鄰居、同學、同事和妻子為他寫了請愿書或諒解書。一封請愿書寫道,張強的大女兒常年臥床,張強對此無微不至。他們相信他殺女兒是沖動的,希望對他寬大處理。
鄰居王麗英組織了這個請愿,他們在樓上樓下住了13年。王麗英告訴澎湃新聞,包括社區清潔工在內的200多名鄰居簽名??紤]到張強家的家庭狀況,王麗英曾想組織為家人籌款,但后來放棄了。原因是:畢竟,他所做的是犯罪,影響不好。張強的同學甄青雪也參加了請愿。他解釋說,張強犯了一個大錯誤,希望減刑能讓他在出獄后更好地對家庭負責,彌補錯誤。
清潔工王宇記得很多次看到張強用輪椅推女兒出去玩。他女兒很胖。據說她有180多公斤。她出來的時候總是很開心。她在輪椅上移動;當我回去的時候,我總是很不開心,扭動和扭動。鄰居們同情這個家庭。張強的女兒兩歲左右被診斷為自閉癥,不會說話,行為不受控制。九歲時,她坐在家里的爐子上,下半身嚴重燒傷,從此無法走路。王麗英說,女孩十二三歲左右發育后,每天都大喊大叫,家人把她推出去就更好了。
上海刑事辯護律師解析故意殺人罪的認定處罰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它是一種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的犯罪。它是中國刑法中為數不多的最糟糕的犯罪行為之一。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犯罪。只要行為人實施故意殺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因為生命權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無論受害人是否實際被殺,無論殺人行為處于故意犯罪的準備、未遂、中止等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故意殺人罪中的故意是指行為人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希望或者允許這種結果發生的結果是故意的。故意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為人知道自己的行為必然或者可能危害社會的結果,希望危害結果的發生和知道必然危害結果的心理態度。也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即知道可能和知道必然。間接故意是指行為人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危害社會,并允許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所謂放任,是指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沒有希望,積極追求,但沒有阻止和反對,而是放任自流,放任自流,同意發生。
張強殺害女兒的行為主觀上是故意的。雖然他被迫無助,但他仍然無法改變自己的殺人事實。構成故意殺人罪,應當受到法律處罰。上海刑事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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