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公布了一起男子勸架失敗、反手毆打、多處骨折的案件。上海權威刑事律師帶你看這個案例。
1981年出生的被告喬平江,初中文化程度,無固定職業,戶籍所在地湖北省襄樊市襄陽區。
2021年8月2日,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取保候審;2021年10月18日被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刑事拘留;2021年11月17日,經法院批準,被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逮捕。
2022年1月5日,被告喬平江因涉嫌故意傷害,于2022年1月5日移送法院。
依法查明
2020年5月17日21時許,受害人林某某在福州市晉安區鼓山鎮福光南路與遠中村交叉口接乘客時,與同案人楊某某(未起訴)發生糾紛,隨后發生肢體沖突。被告喬平江說服了他。在勸說過程中,被告喬平江與被害人林某發生爭執,隨后與同案人楊某毆打被害人林某,最終導致被害人林某雙側鼻骨多發骨折、鼻中隔骨折和左上頜額突骨折。經福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受害人林某某的傷害程度為輕傷二級。
法院認為
被告喬平江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造成輕傷。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故意傷害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被告喬平江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寬大處理。被告喬平江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執行后五年內有期徒刑以上的,為累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雖然被告喬平江沒有自首,但如實承認自己的罪行,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從輕處罰。請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
上海著名刑事辯護律師來講講故意 | 故意傷害罪判刑標準是什么?上海 |
上海權威刑事律師解析高空拋物很 | 上海刑辯律師闡述兩男子搭訕不成 |
為泄私憤,男子向別人車上潑油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