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某店主報案,懷疑賬戶被盜,?經警方調查發現,嫌疑人竟然是店里的銷售員吳某,16個月內轉賬187筆,金額超過530萬元。上海盜竊罪律師分析這個案例。
案例情況
最近,瑞安市公安局玉海派出所大廳里裝滿了贓物、手表、包、化妝品、珠寶、衣服、鞋子等時尚品牌,共16袋8盒。
然而,花錢如此奢侈的嫌疑人實際上是一名月薪只有5000元的推銷員。2019年初,吳(女,26歲,浙江瑞安)被介紹為瑞安一家布店的推銷員。無意中,吳發現老板通過店內平板電腦上的微信與客戶結算資金,錢也在微信錢包里。
2020年10月26日,吳私下注冊微信小號,用老板賬號轉賬8868元。從那以后,吳發現老板沒有注意到,所以他開始頻繁犯罪。致富的吳不僅買名牌服裝、化妝品,還經常充值美容一個月花100萬。
在此期間,店主曾認為是疫情造成的店鋪損失。直到2021年底,他才意識到有什么奇怪的事情,于是報了警。玉海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調查,迅速發現該店銷售人員吳涉嫌重大犯罪。今年1月底,犯罪嫌疑人吳某到玉海派出所自首。
經調查,吳某一年共轉賬187筆,盜竊金額超過530萬元,購買了無數品牌服裝、珠寶、化妝品,甚至投資理財。其中,警方在吳的住處查獲了650多件衣服、73雙鞋子和38個包。
截至目前,已追回犯罪嫌疑人銀行卡余額300多萬元,發現微信業務充值余額12萬元,美容美甲店充值余額40多萬元,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吳說,為了方便犯罪,她總是一大早就來店里轉賬,以為老板找不到,最后越陷越深。目前,吳因涉嫌盜竊被瑞安警方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2月13日,這件事在網上引起了網民的關注。一些網民說:超過500萬人沒有發現老板是怎么做到的。一些網民說,永遠不要認為不勞而獲,依靠勤奮的手是不好的。
偷多少錢會被判刑?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罰款;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罰款或者沒收財產。
一、數額大、數額比較大、數額特別大。具體是多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解釋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產價值1000元至3000元、30000元至10萬元、30萬元至50萬元,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大、大、特別大。
二、以下四種情況,偷一塊錢也要判刑。
多次盜竊:兩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視為多次盜竊。
家庭盜竊:家庭盜竊是指家庭及其成員與外界相對隔離的生活場所。包括封閉的庭院、為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帳篷和漁民作為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
扒竊:在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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