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拘留所和看守所?上海著名刑事律師為您解答。
拘留所和看守所實際上是兩個不同的拘留場所
具體區別如下:
1.拘留所和看守所的拘留對象不同,拘留中心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而被行政拘留;拘留中心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嫌疑人。被告。
2.拘留期間不同,看守所的人可以被保釋等待審判或監視居住,也可以被批準逮捕,從刑事拘留到批準逮捕的最長時間為37天。刑事案件從調查到判決快三個多月,慢一年半,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拘留所拘留的最長時間為15天,根據違法情況的嚴重程度確定天數。
3.關于會議權,拘留所的嫌疑人可以會見他們的家人,只要他們向拘留所提交申請;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拘留所,即公安機關的調查期間,他們的家人不能會見他們。只有辯護律師才能與嫌疑人會面和溝通。提供法律幫助和服務。
4.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需要隔離治療的不得拘留對象。如果病情嚴重可能危及生命,應停止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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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在拘留中心拘留期間,即在公安機關調查期間,其家屬不能與他們見面。只有辯護律師才能與嫌疑人見面和交流。提供法律幫助和服務。律師會見嫌疑人后,一般會整理案件,查閱相關法律文件和類似案件,與司法機關溝通。如有必要,律師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和證據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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