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我們無法想像,也無法承受。俗話說得好,一個人吸毒,整個家庭都受到了摧殘,吸毒成癮的同時,還毀掉了家庭,使家庭陷入經濟破產、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癮君子為維持毒品交易而付出的高昂代價,常常作奸犯科,給社會治安帶來嚴重危害。藥物已經成為誘發犯罪、危害社會的根源之一。但是,有些人為了獲取不義之財,制造毒品,為販賣毒品提供更多的銷路,這是可惡的??稍鲪褐艘灿衅淇蓯褐?,李某就是個讓人覺得可惡又可憐的父親,為了減輕家庭的壓力,不惜鋌而走險,走上販毒之路。上海著名刑事律師帶您一起解讀這個案例。
案件情況 ?
收到路橋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我到路橋派出所看到了四十多歲身材瘦弱的李某,問:“為什么要去販毒?”李某說,“別人都說賣粉來錢快,我也是真的沒辦法。”這一幕令我心痛不已,究竟是怎樣的遭遇使李某淪為今日的階下囚?
張某曾經做過水泥生意,在朋友面前是風度翩翩的李總,工作穩定,家有賢妻愛女,生活比較滋潤。但是歲月從不會這樣一直保持沉默,總會因為別人或者我們自己的行為而打亂它,亂得讓人追悔。李某是個執念,封建思想根深蒂固,一心想要個兒子。這幾年生了幾個孩子,都是女兒,可李某偏不死,非要生兒子不可,直到生了第七個孩子,才喜得一子。本來,李某想到自己做生意,把七個孩子培養成讀書人也不成問題,奈何天公不作美,李某水泥生意每況愈下,最后虧本。經商失敗后,李某買下了孩子玩的充氣蹦床,擺攤兒賺錢,也算算了一筆賬。
但是,在2020年突然爆發的一次疫情讓李某完全傻眼了,由于防疫工作需要,李某無法繼續擺攤,被迫失業,這個十口之家失去了唯一的經濟來源。生活費要錢,照顧老父要錢,七個孩子讀書教育要錢,李某也曾去打過工,微薄的收入只夠養活家里的孩子,可供七個孩子上學,而孩子們卻沒有能力上學。就是在一次偶然的情況下,李某聽到別人說賣毒品賺錢快,于是鬼迷心竅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經過與供應毒品的“上家”和買毒品的“下家”接觸,李某的毒品銷售迅速打開。到今年一月二十二日,李某先后采用電話聯系、微信轉帳、巴車托運等方式,將12名吸毒人員送到“下家”。
李某最后說的話還在我耳邊回響:“孩子們知道了一定會恨我!犯錯了,我承認錯誤,但是我七個孩子應該怎么做?“這個說法讓我嘆為觀止,我不是在想,如果沒有2020年的那次疫情,也許李某還是那個普通的公民,可如果沒有這個機會,我就不會想到,如果是因為吸毒,就非要生個兒子,就算受了疫情的影響,也不會有什么大不了的。
法網無情亦有情,李某以牟利為目的,非法販賣毒品,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之規定,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是,鑒于其犯罪動機,李某的家人在量刑時從輕處罰。
判決后
這次我又和李某見面了,給他帶來了一個好消息,李某的妻子告訴我,他們在老家可以申請低保,以后子女上學,生活會有補助。聽到這個消息,李某第一次露出了欣慰的微笑。
案件思考
這個案子的結案卻引起了思考。大多數被審判的罪犯都強調家庭貧窮,事出有因,有的還真是可悲可嘆。但這種同情心不可能沒有界限,這界限就是法律。有了同情心,才有正義;有了悔恨,才有了罪惡的悔恨;貧窮才不是犯罪的理由。每個人要做什么、怎么做,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選擇,關鍵在于你如何選擇。無論出于什么目的,法律的紅線是不可觸及的,法律的底線是不可逾越的。違抗法律紅線,終究只能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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